长春三年将取消城区公办校幼儿园自有校车
针对今后如何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副局长安军在此间举行的第63届中国教育装备展上表示,长春市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取消城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的自有校车。
安军说:“长春市的想法是,严格入口,畅通出口,原则上非农村校车现有的数量不再增加,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取消城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的自有校车,削减民办学校的校车,使全市校车管理完全达到要求。”
长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处长张德文表示,长春市取消城区内校车主要是因为在义务教育阶段趋向教育公平化的时候,就近入学已是一个方向,取消择校,逐渐要恢复城市不需要校车。城乡结合部需要政府提供校车的,超过入学半径的需要提供校车。
据介绍,近年来,长春市围绕校车安全管理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已配置标准化农村校车495辆,3万余名农村学生坐上了安全车、放心车。今年还将投入1.15亿元,解决更多农村学生的乘车安全。
安军坦言,《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后,一些问题显得更为突出,亟待解决。比如,现有校车与条例规定的专用校车国家标准存在着很大差距,依法规范校车的工作难度还非常大。“去年9月份以来,长春市新购买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国家标准相近的校车仅占现有校车的52%,有近一半原有校车需要清退和更换。”
安军建议,依据条例规定积极主动地做好现有校车的规范调整工作,符合标准的尽快确认发放校车标牌,与标准相近的搞好升级改造,与标准差距较大的坚决予以清退。农村缺少的按标准购进,同时科学建立和严格落实校车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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